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怎么减免?

2024-05-10 17:26

1.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怎么减免?

(1)分档减缴
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残保金实行分档减缴政策。主要包含:①用人单位安排的残疾人就业比例低于1%,需按照规定应缴费额的90%对残保金进行缴纳;②用人单位安排的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含)至1.5%之间,需要按应缴费额的50%缴纳其残保金。
(2)免征政策
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对于在职的员工人数低于30人(含)的企业,则对其残保金进行免征。
(3)征收标准
企业残保金的征收标准上限是按照上一年度本地区社会平均工资的2倍进行征收。

(4)特殊情况
若企业以劳务派遣方式接受残疾人在本企业就业工作,则需企业与派遣单位协商签订相关协议,确定残疾人数只能计入到一方的企业去计算就业人数,不能双方都重复计算。
从2022年起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按月计算,不得以全年安排残疾人总数平均后计入用人单位每月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这是今年残保金政策的重大变化。这条政策从2023年审核2022年残保金时执行,即:用人单位2022年需要按月安排残疾人就业,才可以减免当月的残保金,如果当月未安排,过了当月,在次月多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也可能无法抵未安排月份的就业人数。
以上则是2022年残保金最新税收优惠政策介绍,虽说残保金的金额相比税负来说较少,很容易引起企业的忽视,但如果残保金常年没有缴纳,税务局在核定后,根据公司的工资发放记录是能够查到企业每年应该缴纳多少残保金的,所以往年没有缴纳的残保金需要补上,产生滞纳金的需要补缴滞纳金,严重的也会产生税务风险。如果雇佣了残疾人也可以做到残保金相应的减免,但是也是需要是实际雇佣残疾人并且是实际用工哦,不能是虚假哦,不然申报减免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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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怎么减免?

2.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减免

2022年残保金征期开始,用人单位已开始缴纳残保金,缴纳残保金的用人单位分为3类,第一类:常年缴纳残保金,依据优惠政策节省残保金成本;第二类:往年人数少于30人,无需缴纳残保金,2021年单位扩招,突如其来的缴费有点不知所措,想减免残保金或少交残保金;第三类:残保金减免方案和优惠政策相结合,成本优化到最低,而这三类企业关注更多的是残保金减免优惠政策,结合实际政策现状总结如下:
      残保金减免优惠政策2022年包含4个方面,并结合新出台的政策进行解读如下:      一、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行分档减缴政策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二、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特别说明:残保金减免优惠政策2022年“一”和“二”有效期:      2020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以2022年申报2021年残保金结束,具体政策是否延期,以残联、税务局政策为准,政策依据:      《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8号)      。      三、用人单位按照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减免残保金,30人以上的用人单位唯一减免残保金的方法;      注:“”是安置残疾人就业比例,不同省份比例不同,如:北京成都郑州吉林厦门深圳具体以纳税地政策为准。
      四、      用人单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可以申请减免或者缓缴残保金。      与此同时2022年残保金政策发生变化,      根据残联厅函【2022】63号文件,      “从2022年起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按月计算,不得以全年安排残疾人总数平均后计入用人单位每月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意味着30人以上的企业不能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减免残保金,需要按月安置,对未按月安置残疾人的企业带来的影响很大,未安置月需缴纳残保金,集中安置月人工成本增加。建议近期安置残疾人减免残保金的用人单位,在减免2022年部分月份残保金的同时,部署2023年全年      残保金

3. 残疾人保障金的减免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不同地区对于残保金减免有不同的优惠正常,以广西为例,新办小微企业免征残保金。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免征残保金。工商注册登记未满3年、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可在剩余时期内按规定免征残保金。(一)新办小微企业免征残保金。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免征残保金。工商注册登记未满3年、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可在剩余时期内按规定免征残保金。政策依据:《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18号)第二条第一项。(二)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免征残保金。用人单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可以申请减免或者缓缴残保金。政策依据:《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第十七条。(三)设置残保金征收标准上限。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未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用人单位所在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2倍(含)的,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征残保金;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的,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计征残保金。政策依据:《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18号)第二条第二项、《关于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9号第一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第二条 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残疾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残疾人保障金的减免政策是什么

4.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

法律分析:残保金减免优惠政策如下:1、新办小微企业免征残保金,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免征残保金;2、工商注册登记未满3年、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可在剩余时期内按规定免征残保金。残保金一般指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残保金的申报方式如下:1、网上申报,申报年审由用人单位登录“地方网上办事大厅”进行办理。点击“政务公开”、点击“省残联”、点击“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电子政务系统”、“在线申办”。申报缴费由用人单位登录“地方电子税务局”进行办理;2、上门申报,申报年审由用人单位到所在地的镇(街道)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本单位上年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市直属机关、事业单位和松山湖辖区用人单位到市残疾人劳动就业管理办公室申报。申报缴费由用人单位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保障金。3、申报信息及报送资料,申报年审是用人单位需要网上填写或现场提交《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申报表》、残疾人职工身份证、残疾人证、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为残疾人职工发放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有效凭证等材料。申报缴费是用人单位需要网上填写或现场提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并缴纳保障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六条 国家采取措施,保障残疾人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制定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共政策,对涉及残疾人权益和残疾人事业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的意见。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有权向各级国家机关提出残疾人权益保障、残疾人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第三十六条 国家对安排残疾人就业达到、超过规定比例或者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和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依法给予税收优惠,并在生产、经营、技术、资金、物资、场地等方面给予扶持。国家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免除行政事业性收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确定适合残疾人生产、经营的产品、项目,优先安排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并根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生产特点确定某些产品由其专产。政府采购,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购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或者服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对申请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有关部门应当优先核发营业执照。对从事各类生产劳动的农村残疾人,有关部门应当在生产服务、技术指导、农用物资供应、农副产品购销和信贷等方面,给予帮助。

5.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18号)文件第二条的规定:“二、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一)扩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由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在职职工总数20人(含)以下小微企业,调整为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调整免征范围后,工商注册登记未满3年、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可在剩余时期内按规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拓展资料】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减免中1、注册之日起三年内,人数不足30人(含30人)的小微企业可以免缴残保金。2、按照规定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经过审核认定后可以减、免残保金。另外安置残疾人就业部分地区会有税收优惠以及安置残疾人补助。参考资料:各城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最新政策目前,我国各地都没有针对个人发放的“残疾人保障金”,只有针对企事业单位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因此,你的朋友没办法领取你所谓的“残疾人保障金”。  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计算公式如下:残疾人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扩展资料残疾人保障金使用管理:(一)残疾人职业培训、职业教育和职业康复支出。(二)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提供残疾人就业服务和组织职工职业技能竞赛(含展能活动)支出。补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所需设施社保购置、改造和支持性服务费用、补贴辅助性就业机构建设和运行费用。(三)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经营场所租赁、启动资金、设施设备购置补贴和小额贷款贴息、各种形式就业残疾人的社会保险缴费补贴和用人单位岗位补贴。扶持农村残疾人从事种植、养殖、手工业及其他形式生产劳动。(四)奖励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以及为安排残疾人就业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五)对从事公益性岗位就业、辅助性就业、灵活就业,收入达不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的救济补贴。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

6. 残疾人保障金减免政策

法律分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保金。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对残保金实行分档减缴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1%(含)以上但低于本省(区、市)规定比例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50%征收;1%以下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90%征收。
法律依据:《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 第一条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上限,按照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执行。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按照所在地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

7. 残疾人保障金减免政策

1、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不是必须缴纳。在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过程中,一些地方法规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一定比例的,要交纳残疾人保障金(以下简称“保障金”)。为了规范和加强“保障金”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2、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指在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地区,凡安排残疾人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地方有关法规的规定,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交纳用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资金。用人单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连续两年亏损、破产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等原因需要减免或者缓缴保障金的,应在办理年审时,向负责本单位年审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减免或者缓缴保障金。用人单位申请时应提供书面申请报告、重大经济损失的相关证明,以及本单位审计报告和会计年报等相关材料。用人单位申请保障金的缓缴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减缴数额不得超过1年的保障金应缴额;已进入破产程序或已办理歇业手续的用人单位,可申请免缴保障金。法律依据《残疾人保障法全文》第一条  为了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  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残疾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残疾人保障金减免政策

8.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18号)文件第二条的规定:“二、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一)扩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由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在职职工总数20人(含)以下小微企业,调整为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调整免征范围后,工商注册登记未满3年、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可在剩余时期内按规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减免中1、注册之日起三年内,人数不足30人(含30人)的小微企业可以免缴残保金。2、按照规定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经过审核认定后可以减、免残保金。另外安置残疾人就业部分地区会有税收优惠以及安置残疾人补助。各城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最新政策目前,我国各地都没有针对个人发放的“残疾人保障金”,只有针对企事业单位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因此,你的朋友没办法领取你所谓的“残疾人保障金”。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计算公式如下:残疾人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残疾人保障金使用管理:(一)残疾人职业培训、职业教育和职业康复支出。(二)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提供残疾人就业服务和组织职工职业技能竞赛(含展能活动)支出。补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所需设施社保购置、改造和支持性服务费用、补贴辅助性就业机构建设和运行费用。(三)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经营场所租赁、启动资金、设施设备购置补贴和小额贷款贴息、各种形式就业残疾人的社会保险缴费补贴和用人单位岗位补贴。扶持农村残疾人从事种植、养殖、手工业及其他形式生产劳动。(四)奖励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以及为安排残疾人就业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五)对从事公益性岗位就业、辅助性就业、灵活就业,收入达不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的救济补贴。法律依据:《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 三、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行分档减缴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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