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案件如何处理垫付

2024-05-12 08:04

1. 交通事故案件如何处理垫付

交通事故中
保险公司垫付的金额只有1万元(是机动车辆的强险中的医疗费,属于救命钱,就是刚入院抢救时
保险公司一般只要申请会垫付的。但如果住院一个多月了,一般保险公司就申请不了)至于肇事车主一方,从现在的实际情况看,绝大多数都不给垫付(因为他们有保险,一般商业三责险30万,50万的。。。)所以他们都不拿!就说日后
你们去保险公司报吧。。。。总总情况,只能自家先筹措了,日后医药费终结,走法律途径起诉就能得到全部的赔偿(不然去理赔,医药费还是不可能全报销的!!)

交通事故案件如何处理垫付

2. 交通事故中,垫付部分如何追讨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出现伤病,一般都会要求车主先垫付医药费,然后等伤者出院以后,再经过交警队调解,调解不成的,到法院进行诉讼。在调解或者诉讼的过程中,由保险公司来承担相关费用,这样车主垫付的医药费就可以拿回来。如果受害人不处理或者不配合处理怎么办?因为大多数的车主不仅投保了交强险,还投保了商业险,大部分的医疗费用均可以让保险公司来承担。
交通事故理赔程序:
一、报赔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妥善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路面事故同时还要报请交通部门处理,非路面交通事故(如车辆因驾驶原因撞在树或墙上),应出具证明材料。
出险情况,同时对车辆定损,估算合理费用,并通知车主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处理事故车辆。如车主要求自行修理,应办理自修手续,修理费如超出定损费用,将由车主自行支付超出部分。
二、对第三者责任的索赔,还应由保险公司对赔偿金额依法确定,并依据投保金额予以赔付。对于保户与第三者私下谈定的赔偿金额,保险公司可拒绝赔付。
三、赔付规定之全部损失1.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后,如果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将按保险金额赔偿。2.保险车辆发生全损后,如果保险金额高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将按出险时的实际价值赔偿。
四、赔付规定之部分损失1.保险车辆局部受损失,其保险金额达到承保时的实际价值,无论保险金额是否低于出险的实际价值,发生部分损失均按照实际修理费用赔偿;保险车辆的保险金额低于承保的实际价值,发生部分损失按照保险金额与出险时的实际价值比例赔偿修理费用。2.保险车辆损失最高赔偿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五、赔付时间在车辆修复或自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保户应持保险单、事故处理证明、事故调解书、修理清单及其他有关证明到保险公司领取赔偿金。如与保险公司发生争议不能达成协议,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交通事故中,垫付部分如何追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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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垫付部分如何追讨【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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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责任的认定需要按照交警出具的交通责任认定书来认定的。 由交警部门及时处理根据现场情况做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划分,该交通事故认定书也是你们双方承担赔偿责任的依据。【回答】
只有交警部门认定的责任是权威的,其他任何人或机关的说法都是没用的。【回答】
交通事故全要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回答】
赔偿的话,就是这些费用的项目,要具体按照具体的损失和程度来计算哦,亲亲~【回答】
多付的不返还,协商不成,可以去法院起诉的,亲亲。【回答】
对方已经死亡、我方垫付的火化费用、保险公司已经陪付、钱现在法院、应该要回来吗【提问】
亲亲,可以要回的。【回答】
刑事庭还没开庭【提问】
亲亲,你多支付的,直接和法院申请就可以了。【回答】
谢谢【提问】
弘扬社会正义,彰显法律价值,维护个人尊严,很高兴能为您服务,有问题再来平台咨询哦~祝您一切顺利!生活愉快!【回答】

交通事故中,垫付部分如何追讨

4. 交通事故中垫付问题

如果是医疗费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由此可以看出:首先是医疗机构要先抢救,其次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支付(1万元),也可以协商由对方先行垫付,当然己方也可以垫付,最后凭医院发票要求赔偿,如果对方垫付的,可以在以后赔偿款中扣除,都没有的,还可以申请救助基金。
如果是修车费用:一般由保险公司定损后,先进行维修,在提车时交纳维修费用,如果在交织险范围内,一般保险就会去结算,如果是超出交强险范围的,超出部分按责任承担出资。

5. 谁知道交通事故垫付款,理赔后如何处理?

原来,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孙某在事故发生后,为受伤的刘女士在医院垫付了不少医疗费和结算了部分护工费用。原告刘女士在起诉时,担心孙某日后执行判决的能力不足就没将垫付款扣除,直接诉求包括保险公司在内的二被告共同全额赔偿。像类似案件中,如果起诉额中已扣除了垫付款,那么车主的垫付款该如何处理呢? [律师说法] 大连市办理交通事故的专业律师栗忠明评析指出:对于有交强险的车主在交通事故发生后的垫付款如何承担,应否返还问题,在现行相关交通事故法律法规中尚无直接规定。但根据道交法及交强险条例关于赔偿顺序及赔偿项目的规定,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是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第一责任人,在责任限额内,医疗费、门诊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伤残赔偿金、误工费、交通费、陪护费以及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均属保险公司承担赔偿的项目。据此,在车主未提出反诉的情况下亦应按受害人起诉请求中将垫付款扣除与否分两种情形处理:一、受害人未将垫付款在起诉标的额中扣除,要求赔偿全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依法首先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对受害人足额赔偿,并对这些赔偿项目数额中查实已由车主垫付的,判决受害人予以等额返还车主;对于超出交强险责任范围及限额部分的垫付款,依法判决车主分担并直接抵作赔偿款。二、受害人已将垫付款在诉请的项目及数额中扣除的,对该诉求判决赔偿的同时,在查明相关垫付款如属于交强险应该承担的项目时,直接判决保险公司予以返还车主。

谁知道交通事故垫付款,理赔后如何处理?

6.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何处理垫付费用的问题

发生交通事故 ,一方在抢救伤者或修理被损坏的财物中垫付费用的事是普遍的,有时,特别是在抢救医疗中是非常必要的。垫付的费用在事故结案时,根据事故责任和事故的总损失大小,确定各方应该承担的份额,对一方已垫付的费用多退少补。
交警处理的事故 ,在虽然没明确该赔偿多少之前,往往考虑抢救伤者的需要,并根据经验预计赔偿额,尽量不让预付费用超出太多,避免结案时要受损害一方退钱的困难和麻烦。
希望采纳。

7. 交通事故垫付的费用保险怎样处理

交通事故垫付的费用保险都会要求车主先垫付医药费,然后等伤者出院以后,再经过交警队调解,调解不成的,到法院进行诉讼。在调解或者诉讼的过程中,由保险公司来承担相关费用,车主垫付的医药费可以拿回来。交通事故的主观构成要件是必须存在过失。交通事故中的当事人,必须有一方使用车辆而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范围并无要求。另一方可以是与交通活动相关的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乘客或者行人等,也可以是不以交通为目的,但其活动或者行为与交通有紧密联系的其他人。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特定的人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

交通事故垫付的费用保险怎样处理

8. 交通事故垫付的费用保险怎样处理

一般都会要求车主先垫付医药费,然后等伤者出院以后,再经过交警队调解,调解不成的,到法院进行诉讼。在调解或者诉讼的过程中,由保险公司来承担相关费用,这样车主垫付的医药费就可以拿回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二十六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拓展资料】“交通事故(Traffic Accident)”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特定的人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事故定义: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的行驶途中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下列要素:(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3)在运动中发生。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4)有事态发生。是指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种现象发生;(5)必须有损害后果的发生。损害后果仅指直接的损害后果,且是物质损失,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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