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费包含哪些内容

2024-05-10 19:56

1. 福利费包含哪些内容

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
拓展资料职工福利费是指用于增进职工物质利益,帮助职工及其家属解决某些特殊困难和兴办集体福利事业所支付的费用。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3条第5款规定:“社会保险费的费基、费率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执行。”目前,对于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和费率的规定,体现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失业保险条例》。
虽然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缴费费率各不相同,但缴费基数均统一为职工工资总额。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4条指出:“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会计网——职工福利费包括哪些内容?

福利费包含哪些内容

2. 福利费包括哪些内容

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
拓展资料职工福利费是指用于增进职工物质利益,帮助职工及其家属解决某些特殊困难和兴办集体福利事业所支付的费用。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3条第5款规定:“社会保险费的费基、费率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执行。”目前,对于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和费率的规定,体现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失业保险条例》。
虽然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缴费费率各不相同,但缴费基数均统一为职工工资总额。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4条指出:“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会计网——职工福利费包括哪些内容?

3. 福利费都包括什么

问题一:职工福利费包括哪些内容  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  一、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  (一)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职工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暂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职工疗养费用、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供暖费补贴、防暑降温费等。?  (二)企业尚未分离的内设集体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集体宿舍等集体福利部门设备、设施的折旧、维修保养费用以及集体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人工费用。  (三)职工困难补助,或者企业统筹建立和管理的专门用于帮助、救济困难职工的基金支出。  (四)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包括离休人员的医疗费及离退休人员其他统筹外费用。企业重组涉及的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按照《财政部关于企业重组有关职工安置费用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9]117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按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职工异地安家费、独生子女费、探亲假路费,以及符合企业职工福利费定义但没有包括在本通知各条款项目中的其他支出。  二、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企业发生的相关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但根据国家有关企业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统一规定,不得再为职工购建住房。  企业给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应当纳入工资总额管理。  三、职工福利是企业对职工劳动补偿的辅助形式,企业应当参照历史一般水平合理控制职工福利费在职工总收入的比重。按照《企业财务通则》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由个人承担的有关支出,企业不得作为职工福利费开支。  四、企业应当逐步推进内设集体福利部门的分离改革,通过市场化方式解决职工福利待遇问题。同时,结合企业薪酬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完整的人工成本管理制度,将职工福利纳入职工工资总额管理。  对实行年薪制等薪酬制度改革的企业负责人,企业应当将符合国家规定的各项福利性货币补贴纳入薪酬体系统筹管理,发放或支付的福利性货币补贴从其个人应发薪酬中列支。  五、企业职工福利一般应以货币形式为主。对以本企业产品和服务作为职工福利的,企业要严格控制。国家出资的电信、电力、交通、热力、供水、燃气等企业,将本企业产品和服务作为职工福利的,应当按商业化原则实行公平交易,不得直接供职工及其亲属免费或者低价使用。  您指出的为员工宿舍购买的床及床上用品属于上述(二)的内容,属于福利费核算内容。 
  
   问题二:请问福利费到底包括什么内容  1、应付福利费是企业准备用于企业职工福利方面的资金。我国企业中按规定用于职工福利方面的资金来源,包括从费用中提取和税后利润中提取。从费用中提取的职工福利费主要用于职工个人福利,在会计核算中将其作为一项负债;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福利费主要用于集体福利设施,在会计核算中将其作为所有者权益(即公益金)。 
  2、从费用中提取的职工福利费,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4%提,其工资总额的构成与统计上的口径一致,不作任何扣除。职工福利费主要用于职工的医药费(包括企业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交纳的医疗保险费),医护人员的工资、医务经费、职工因公负伤赴外地就医路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职工浴室、理发室、幼儿园、托儿所人员的工资等。 
  3、从费用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单独设置“应付福利费”科目进行核算。提取的福利费,按照职工所在的岗位分配:从事生产经营人员的福利费,记入成本;行政管理人员的福利费,计入管理费用等等,实际支付时,作冲减应付福利费处理。期末应付福利费的结余,在“资产负债表”的流动负债项目中单独反映。 
  会计分录如下: 
  1、提取福利费时: 
  借:生产成本 
  营业费用 
  管理费用 
  贷:应付福利费 
  2、支付的职工医疗卫生费用、职工困难补助和其他福利费以及应付的医务、福利人员工资等: 
  借:应付福利费 
  贷:现金 
  银行存款 
  应付工资等 
  P.S. 
  1、关于应付福利费的列支范围,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说明做了原则性解释,应该包括“支付的职工医疗卫生费用、职工困难补助和其他福利费以及应付的医务、福利人员工资等”。因此从企业财务及会计角度,可以在福利费中列支的比较广泛,一般由企业内部制度予以明确。 
  2、根据我国关于职工医疗保险办法的规定,企业应该负担的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支出应该在应付福利费中列支。 
  
   问题三:企业职工福利费支出包括哪些  答: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据此,企业实际发生数额没有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按照实际发生数额扣除。如果超过,按照工资薪金总额的14%扣除。2008年及以后年度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8]264号)第三条关于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问题的规定执行,“2007年度的企业职工福利费,仍按计税工资总额的14%计算扣除,未实际使用的部分,应累计计入职工福利费余额。2008年及以后年度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先冲减以前年度累计计提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不足部分按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扣除。企业以前年度累计计提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已在税前扣除,属于职工权益,如果改变用途的,应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2、企业职工福利费支出内容,按《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的规定执行,“《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础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问题四:职工福利费包括的范围有哪些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的规定,职工福利费开支范围如下: 
  1,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2,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 
  (1)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 
  (2)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 
  (3)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 
  (4)供暖费补贴; 
  供暖费补贴也称为“冬季取暖补贴”,国家劳动总局总新字[1979]176号文件中规定的冬季取暖补贴是指北方高寒地区职工宿舍的取暖补贴。不包括企业生产经营房屋取暖的费用。具体扣除标准按当地 *** 规定执行。各地对发放“冬季取暖补贴”都有不同的规定,注意按当地 *** 的报销范围执行。 
  (5)职工防暑降温费; 
  防暑降温费是指企业发放的用于给员工抵御酷暑的高温补贴,企业为员工下发的降暑饮料并不能充抵高温补贴,具体扣除标准按各地 *** 规定执行。 
  注意区别职工防暑降温费和企业发放的防暑降温物品的区别。《国家劳动总局关于清凉饮料问题的复函》(劳总护字[1980]65号)规定,“暑期对在高温、露天作业的人员供应清凉饮料,是为了保护这些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健康,防止中暑的一种辅助措施,一般是由有关单位配制,供应一定量的含盐饮料,集体供应,共同饮用,不折发现金和实物。它不是非生产性的福利待遇。”因此,企业夏天支付的清凉饮料费用不属于职工防暑降温费,不属于福利费,而是劳动保护费。 
  另外注意,企业发放给职工回家享用的防暑降温用品,由于不符合《国家劳动总局关于清凉饮料问题的复函》(劳总护字[1980]65号)文件中“集体供应,共同饮用,不折发现金和实物”的规定,不属于劳动保护费。对此类费用是否属于福利费还是工资目前也无明确规定。 
  (6)职工困难补贴; 
  职工困难补贴是指企业对家庭人均生活费收入低于困难补助标准的职工给予补助。具体扣除标准按各地 *** 规定执行。注意区别企业提供的职工困难补贴和工会提供的职工困难补贴是不同的,前者在企业职工福利费列支,后者在工会经费中列支。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55号)文件规定“职工困难补助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虽然该文件已经作废,但是这个解释还是有参考价值。 
  具体扣除标准按各地 *** 规定执行。 
  (7)救济费; 
  文件没有明确说是什么救济费,救济费一般有三种,第一种是国家民政部门发放的救济费,这和企业关系不大;第二种是下面要讲到的抚恤救济费,还有一个就是疾病救济费了。《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文件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这里的“病假工资”是针对尚未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沿用原来医疗保险规定而言;疾病救济费是针对已经实行社会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按照新的医疗保险规定而言的,是一种规范的提法。 
  具体扣除标准按各......>> 
  
   问题五: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哪些项目  劳动用品,过节物品 年终奖 
  
   问题六:职工福利费包括哪些  包括防暑降温、企业的分红、年终奖励。 
  以及一些劳保用品的发放。 
  过年过节时候发的各种钱款和米面油等也算是员工福利。 
  
   问题七:哪些费用属于福利费?  职工福利费主要包括直接用于职工鼎动保护用品的费用,职工医疗费用,因工伤就医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医务福利部门人员的工资,维持经费等。以上这些做支付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贷:库存现金(或原材料,商品,等等) 
  还包括辞退福利。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 支付时…借: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 贷:库存现金(或原材料,商品,等等) 
  望采纳!!! 
  
   问题八:应付福利费包含那些内容?  一、新会计准则取消了的福利费的计提,你可以不再计提福利费了。 
  二、企业职工福利费的使用范围 
  参考国家财务与会计的相关规定,企业职工福利费的使用范围主要有以下方面: 
  (1)职工困难补助费; 
  (2)职工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的医药费,本单位医疗部门的全体医务工作人员工资和医务经费,职工因工负伤就医路费等; 
  (3)本单位职工食抚、浴室工作人员的工资和食堂炊事用具的购买、修理费用等; 
  (4)本单位托儿所、幼儿园工作人员的工资、费用,以及托儿所、幼儿园设备的购置和修理等费用; 
  (5)职工个人福利补贴; 职工个人福利补贴是指为解决职工某些带有特殊性的生活困难,由企业以货币形式提供给个人的一种补充收入。一般有职工探亲假、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职工上下班交通费补贴、职工冬季宿舍取暖补贴以及其他一些补贴。 
  (6)企业为职工向商业机构购买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 
  (7)企业自办农副业生产的开办费和亏损补贴; 
  (8)按照国家规定由职工福利基金开支的其他支出; 
  (9)结余的职工福利费还可用于职工宿舍(包括集体宿舍和家属宿舍)及文化娱乐设施的购置及维修。 
  
   问题九:入福利费科目有什么规定吗?  1.新规下的福利费列支范围(1)职工医药费。(2)职工的生活困难补助:是指对生活困难的职工实际支付的定期补助和临时性补助。包括因公或非因工负伤、残废需要的生活补助。(3)职工及其供养直系亲属的死亡待遇。(4)集体福利的补贴:包括职工浴室、理发室、洗衣房,哺乳室、托儿所等集体福利设施支出与收入相抵后的差额的补助,以及未设托儿所的托儿费补助和发给职工的修理费等。(5)其他福利待遇:主要是指上下班交通补贴、计划生育补助、住院伙食费等方面的福利费开支。2,从2008年起,企业不再提取福利费,按实际发生额在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以内扣除。即低于14%按实际扣除,高于14%的部分,年终汇算时要进行纳税调整。3,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节日补助、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缴纳个人所得税。4,已经没有“应付福利费”这个会计科目,都合并放到应付职工薪酬里了:平时不再计提,按所发生金额据实列支。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贷:现金/银行存款无论是新所得税法还是新会计准则,应付福利费不再计提,按照新所得税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储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问题十:对于应付职工薪酬中的职工福利费包括什么?  回复:职工福利一般包括健康保险、体检、带薪假期或退休金等形式,主要分为四类:1、为减轻职工生活负担和保证职工基本生活而建立的各种补贴制度。如职工生活困难补贴、冬季职工宿舍取暖补贴、独生子女费、拖儿费、探亲假路费、婚丧嫁待遇、职工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职工病伤假期间救济费、职工住房补贴等。 2、为职工生活提供方便而建立的集体福利设施。如职工食堂、托儿所、理发室、浴室等。 3、为活跃职工文化生活而建立的各种文化、体育设施。如图书馆、阅览室、体育活动场所等。4、兴建职工宿舍等。

福利费都包括什么

4. 福利费包括什么

问题一:职工福利费包括哪些内容  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  一、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  (一)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职工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暂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职工疗养费用、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供暖费补贴、防暑降温费等。?  (二)企业尚未分离的内设集体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集体宿舍等集体福利部门设备、设施的折旧、维修保养费用以及集体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人工费用。  (三)职工困难补助,或者企业统筹建立和管理的专门用于帮助、救济困难职工的基金支出。  (四)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包括离休人员的医疗费及离退休人员其他统筹外费用。企业重组涉及的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按照《财政部关于企业重组有关职工安置费用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9]117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按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职工异地安家费、独生子女费、探亲假路费,以及符合企业职工福利费定义但没有包括在本通知各条款项目中的其他支出。  二、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企业发生的相关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但根据国家有关企业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统一规定,不得再为职工购建住房。  企业给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应当纳入工资总额管理。  三、职工福利是企业对职工劳动补偿的辅助形式,企业应当参照历史一般水平合理控制职工福利费在职工总收入的比重。按照《企业财务通则》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由个人承担的有关支出,企业不得作为职工福利费开支。  四、企业应当逐步推进内设集体福利部门的分离改革,通过市场化方式解决职工福利待遇问题。同时,结合企业薪酬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完整的人工成本管理制度,将职工福利纳入职工工资总额管理。  对实行年薪制等薪酬制度改革的企业负责人,企业应当将符合国家规定的各项福利性货币补贴纳入薪酬体系统筹管理,发放或支付的福利性货币补贴从其个人应发薪酬中列支。  五、企业职工福利一般应以货币形式为主。对以本企业产品和服务作为职工福利的,企业要严格控制。国家出资的电信、电力、交通、热力、供水、燃气等企业,将本企业产品和服务作为职工福利的,应当按商业化原则实行公平交易,不得直接供职工及其亲属免费或者低价使用。  您指出的为员工宿舍购买的床及床上用品属于上述(二)的内容,属于福利费核算内容。 
  
   问题二:请问福利费到底包括什么内容  1、应付福利费是企业准备用于企业职工福利方面的资金。我国企业中按规定用于职工福利方面的资金来源,包括从费用中提取和税后利润中提取。从费用中提取的职工福利费主要用于职工个人福利,在会计核算中将其作为一项负债;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福利费主要用于集体福利设施,在会计核算中将其作为所有者权益(即公益金)。 
  2、从费用中提取的职工福利费,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4%提,其工资总额的构成与统计上的口径一致,不作任何扣除。职工福利费主要用于职工的医药费(包括企业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交纳的医疗保险费),医护人员的工资、医务经费、职工因公负伤赴外地就医路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职工浴室、理发室、幼儿园、托儿所人员的工资等。 
  3、从费用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单独设置“应付福利费”科目进行核算。提取的福利费,按照职工所在的岗位分配:从事生产经营人员的福利费,记入成本;行政管理人员的福利费,计入管理费用等等,实际支付时,作冲减应付福利费处理。期末应付福利费的结余,在“资产负债表”的流动负债项目中单独反映。 
  会计分录如下: 
  1、提取福利费时: 
  借:生产成本 
  营业费用 
  管理费用 
  贷:应付福利费 
  2、支付的职工医疗卫生费用、职工困难补助和其他福利费以及应付的医务、福利人员工资等: 
  借:应付福利费 
  贷:现金 
  银行存款 
  应付工资等 
  P.S. 
  1、关于应付福利费的列支范围,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说明做了原则性解释,应该包括“支付的职工医疗卫生费用、职工困难补助和其他福利费以及应付的医务、福利人员工资等”。因此从企业财务及会计角度,可以在福利费中列支的比较广泛,一般由企业内部制度予以明确。 
  2、根据我国关于职工医疗保险办法的规定,企业应该负担的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支出应该在应付福利费中列支。 
  
   问题三:职工福利费包括的范围有哪些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的规定,职工福利费开支范围如下: 
  1,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2,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 
  (1)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 
  (2)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 
  (3)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 
  (4)供暖费补贴; 
  供暖费补贴也称为“冬季取暖补贴”,国家劳动总局总新字[1979]176号文件中规定的冬季取暖补贴是指北方高寒地区职工宿舍的取暖补贴。不包括企业生产经营房屋取暖的费用。具体扣除标准按当地 *** 规定执行。各地对发放“冬季取暖补贴”都有不同的规定,注意按当地 *** 的报销范围执行。 
  (5)职工防暑降温费; 
  防暑降温费是指企业发放的用于给员工抵御酷暑的高温补贴,企业为员工下发的降暑饮料并不能充抵高温补贴,具体扣除标准按各地 *** 规定执行。 
  注意区别职工防暑降温费和企业发放的防暑降温物品的区别。《国家劳动总局关于清凉饮料问题的复函》(劳总护字[1980]65号)规定,“暑期对在高温、露天作业的人员供应清凉饮料,是为了保护这些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健康,防止中暑的一种辅助措施,一般是由有关单位配制,供应一定量的含盐饮料,集体供应,共同饮用,不折发现金和实物。它不是非生产性的福利待遇。”因此,企业夏天支付的清凉饮料费用不属于职工防暑降温费,不属于福利费,而是劳动保护费。 
  另外注意,企业发放给职工回家享用的防暑降温用品,由于不符合《国家劳动总局关于清凉饮料问题的复函》(劳总护字[1980]65号)文件中“集体供应,共同饮用,不折发现金和实物”的规定,不属于劳动保护费。对此类费用是否属于福利费还是工资目前也无明确规定。 
  (6)职工困难补贴; 
  职工困难补贴是指企业对家庭人均生活费收入低于困难补助标准的职工给予补助。具体扣除标准按各地 *** 规定执行。注意区别企业提供的职工困难补贴和工会提供的职工困难补贴是不同的,前者在企业职工福利费列支,后者在工会经费中列支。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55号)文件规定“职工困难补助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虽然该文件已经作废,但是这个解释还是有参考价值。 
  具体扣除标准按各地 *** 规定执行。 
  (7)救济费; 
  文件没有明确说是什么救济费,救济费一般有三种,第一种是国家民政部门发放的救济费,这和企业关系不大;第二种是下面要讲到的抚恤救济费,还有一个就是疾病救济费了。《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文件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这里的“病假工资”是针对尚未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沿用原来医疗保险规定而言;疾病救济费是针对已经实行社会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按照新的医疗保险规定而言的,是一种规范的提法。 
  具体扣除标准按各......>> 
  
   问题四: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哪些项目  劳动用品,过节物品 年终奖 
  
   问题五:企业职工福利费支出包括哪些  答: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据此,企业实际发生数额没有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按照实际发生数额扣除。如果超过,按照工资薪金总额的14%扣除。2008年及以后年度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8]264号)第三条关于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问题的规定执行,“2007年度的企业职工福利费,仍按计税工资总额的14%计算扣除,未实际使用的部分,应累计计入职工福利费余额。2008年及以后年度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先冲减以前年度累计计提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不足部分按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扣除。企业以前年度累计计提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已在税前扣除,属于职工权益,如果改变用途的,应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2、企业职工福利费支出内容,按《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的规定执行,“《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础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问题六:哪些费用属于福利费?  职工福利费主要包括直接用于职工鼎动保护用品的费用,职工医疗费用,因工伤就医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医务福利部门人员的工资,维持经费等。以上这些做支付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贷:库存现金(或原材料,商品,等等) 
  还包括辞退福利。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 支付时…借: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 贷:库存现金(或原材料,商品,等等) 
  望采纳!!! 
  
   问题七:税法规定的福利费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问题八:应付福利费包含那些内容?  一、新会计准则取消了的福利费的计提,你可以不再计提福利费了。 
  二、企业职工福利费的使用范围 
  参考国家财务与会计的相关规定,企业职工福利费的使用范围主要有以下方面: 
  (1)职工困难补助费; 
  (2)职工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的医药费,本单位医疗部门的全体医务工作人员工资和医务经费,职工因工负伤就医路费等; 
  (3)本单位职工食抚、浴室工作人员的工资和食堂炊事用具的购买、修理费用等; 
  (4)本单位托儿所、幼儿园工作人员的工资、费用,以及托儿所、幼儿园设备的购置和修理等费用; 
  (5)职工个人福利补贴; 职工个人福利补贴是指为解决职工某些带有特殊性的生活困难,由企业以货币形式提供给个人的一种补充收入。一般有职工探亲假、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职工上下班交通费补贴、职工冬季宿舍取暖补贴以及其他一些补贴。 
  (6)企业为职工向商业机构购买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 
  (7)企业自办农副业生产的开办费和亏损补贴; 
  (8)按照国家规定由职工福利基金开支的其他支出; 
  (9)结余的职工福利费还可用于职工宿舍(包括集体宿舍和家属宿舍)及文化娱乐设施的购置及维修。 
  
   问题九:企业职工福利费的开支范围有哪些  企业的人工成本,可划分为工资(含年薪、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和福利两大类。其中福利是企业对职工劳动补偿的辅助形式,按与工资的相互关系,又可划分为两类,一是按工资一定比例缴纳或提取的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补充养老(企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费、职工教育经费,二是其他与工资没有固定比例的福利待遇支出。财企[2009]242号《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规定的职工福利费,即为第二类职工福利,具体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  一是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如职工因公外地就医费用、职工疗养费用、自办食堂经费补贴或者统一供应午餐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供暖费补贴、防暑降温费等;  二是企业尚未分离的内设集体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折旧、维护和工作人员的人工费用;  三是职工困难补助,或者企业统筹建立和管理的专门用于帮助、救济困难职工的基金支出;  四是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  五是按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职工异地安家费、独生子女费、探亲假路费,以及符合企业职工福利费定义但没有包括在财企[2009]242号《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各条款项目中的其他支出。 
  
   问题十:员工福利费包括些什么,企业员工福利费用在哪些地方  企业员工福利费的发票名目可以包含以下的;  1、职工医药费  2、职工的生活困难补助  3、职工及其供养直系亲属的死亡待遇  4、集体福利的补贴  包括职工浴室、理发室、洗衣房,哺乳室、托儿所等集体福利设施支出与收入相抵后的差额的补助,以及未设托儿所的托儿费补助和发给职工的修理费等。  5、其他福利待遇  主要是指上下班交通补贴、计划生育补助、住院伙食费等方面的福利费开支。  不属于职工福利费的开支  1,退休职工的费用  2,被辞退职工的补偿金  3,职工劳动保护费  4,职工在病假、生育假、探亲假期间领取到补助  5,职工的学习费  6,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包括职工在企业的午餐补助和出差期间的伙食补助)  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按工资一定比例提取出来的专门用于职工医疗、补助以及其他福利事业的经费。

5. 福利费用包括哪些内容

法律分析: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福利费用包括哪些内容

6. 职工福利费包括哪些内容?

  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

  一、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

  (一)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职工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暂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职工疗养费用、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供暖费补贴、防暑降温费等。

  (二)企业尚未分离的内设集体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集体宿舍等集体福利部门设备、设施的折旧、维修保养费用以及集体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人工费用。

  (三)职工困难补助,或者企业统筹建立和管理的专门用于帮助、救济困难职工的基金支出。

  (四)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包括离休人员的医疗费及离退休人员其他统筹外费用。企业重组涉及的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按照《财政部关于企业重组有关职工安置费用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9]117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按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职工异地安家费、独生子女费、探亲假路费,以及符合企业职工福利费定义但没有包括在本通知各条款项目中的其他支出。

  二、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企业发生的相关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但根据国家有关企业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统一规定,不得再为职工购建住房。

  企业给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应当纳入工资总额管理。

  三、职工福利是企业对职工劳动补偿的辅助形式,企业应当参照历史一般水平合理控制职工福利费在职工总收入的比重。按照《企业财务通则》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由个人承担的有关支出,企业不得作为职工福利费开支。

  四、企业应当逐步推进内设集体福利部门的分离改革,通过市场化方式解决职工福利待遇问题。同时,结合企业薪酬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完整的人工成本管理制度,将职工福利纳入职工工资总额管理。

  对实行年薪制等薪酬制度改革的企业负责人,企业应当将符合国家规定的各项福利性货币补贴纳入薪酬体系统筹管理,发放或支付的福利性货币补贴从其个人应发薪酬中列支。

  五、企业职工福利一般应以货币形式为主。对以本企业产品和服务作为职工福利的,企业要严格控制。国家出资的电信、电力、交通、热力、供水、燃气等企业,将本企业产品和服务作为职工福利的,应当按商业化原则实行公平交易,不得直接供职工及其亲属免费或者低价使用。

7. 职工福利费包括哪些内容?


职工福利费包括哪些内容?

8. 职工福利费包括哪些内容?

【法律分析】职工福利费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职工医药费2、职工的生活困难补助是指对生活困难的职工实际支付的定期补助和临时性补助。包括因公或非因工负伤、残废需要的生活补助3、职工及其供养直系亲属的死亡待遇4、集体福利的补贴包括职工浴室、理发室、洗衣房,哺乳室、托儿所等集体福利设施支出与收入相抵后的差额的补助,以及未设托儿所的托儿费补助和发给职工的修理费等。5、其他福利待遇主要是指上下班交通补贴、计划生育补助、住院伙食费等方面的福利费开支。职工福利费是指用于增进职工物质利益,帮助职工及其家属解决某些特殊困难和兴办集体福利事业所支付的费用。另外,退休职工的费用、被辞退职工的补偿金、职工劳动保护费、职工在病假、生育假、探亲假期间领取到补助、职工的学习费、职工的伙食补助费,这些是不属于职工福利的。【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 第三条 (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