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住院医保怎么报销比例是多少

2024-05-21 03:32

1. 广西住院医保怎么报销比例是多少

广西南宁医保缴费半年可以报销(一)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在个人选择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A类医院发生的住院费用;(二)报销比例:一个自然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1300元,以后每次650元。支付比例分三个档,以三级医院为例,起伏标准:3万元,在职85%,退休91%,3万-4万在职90%,退休94%,4万以上,在职95%,退休97%。普通住院9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精神病住院36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起伏标准减半。一个自然年度内统筹基金支付最高7万元。住院大额最高支付10万元,住院大额的支付比例一律为70%;(三)就医管理:如单位足额交费,个人只需交纳部分住院预付金,即可办理住院手续。发生的医疗费用要符合医疗保险三大目录库的范围;(四)报销流程:出院时医院与个人结算清自费和自负部分金额,统筹基金报销金额由医院与区医保中心结算。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广西住院医保怎么报销比例是多少

2. 广西城镇医保报销比例

你好,广西省农村型医保如下报销分农村居民和城镇职工:1、居民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2、社保:城镇职工,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9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3、异地报销的,报销需要回老家(参保地),报销比例在35-65%,根据医院级别而比例不同。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3. 广西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

广西在职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1.参保人员住院个人承担:三级医院10%、二级医院8%、一级医院6%;2.退休人员及工作年限满三十年以上的在职职工,个人承担比例减半; 3.一个自然年度内,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5万元;医疗救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7万元。广西退休职工医保报销比例1.住院医疗费:甲类药品及普通诊疗费用在职职工统筹基金支付85%;2.退休人员:统筹基金支付90%;乙类药品费用统筹基金支付75%;高精尖检查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70%。广西职工医疗保险使用标准1.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本金和利息归个人所有,用于本人的医疗健康支出,不得挪作他用;2.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也可以用于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规定范围内的药品和医疗器械。3.参保人员可持社会保障卡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所有药准字号药品和医疗械字号医疗器械。广西医疗保险补偿标准1.将人均筹资提升到340元,其中各级政府补助增加,达到人均280元。2.全区平均的实际报销比例在50%以上,广西医疗保险实际报销比将提高5个百分点,尤其是提高基层门诊对慢性病诊疗的报销比例。3.农村医疗保障重点继续向大病转移,一个大动作就是全面推开终末期肾病、肺癌等20种重大疾病保障工作,广西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将达到70%左右,符合民政救助条件的农村患者还可以获得民政医疗救助基金的资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严重疾病住院治疗的医疗费,按下列办法支付:(一)起付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市、县、自治县从业人员上年度年社会平均工资的9%—11%。(二)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控制在市、县、自治县从业人员上年度年社会平均工资的3—5倍。(三)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主要由统筹基金支付,个人负担一定比例。对退休人员负担医疗费的比例,给予适当照顾。严重疾病的范围,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的具体标准,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医疗费的分担比例,由省人民政府确定。

广西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

4. 广西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

一、广西在职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1.参保人员住院个人承担:三级医院10%、二级医院8%、一级医院6%;
2.退休人员及工作年限满三十年以上的在职职工,个人承担比例减半;
3.一个自然年度内,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5万元;医疗救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7万元。
二、广西退休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1.住院医疗费:甲类药品及普通诊疗费用在职职工统筹基金支付85%;
2.退休人员:统筹基金支付90%;乙类药品费用统筹基金支付75%;高精尖检查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70%。
三、广西职工医疗保险使用标准
1.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本金和利息归个人所有,用于本人的医疗健康支出,不得挪作他用;
2.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也可以用于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规定范围内的药品和医疗器械。
3.参保人员可持社会保障卡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所有药准字号药品和医疗械字号医疗器械。
四、广西医疗保险补偿标准
1.将人均筹资提升到340元,其中各级政府补助增加,达到人均280元。
2.全区平均的实际报销比例在50%以上,广西医疗保险实际报销比将提高5个百分点,尤其是提高基层门诊对慢性病诊疗的报销比例。
3.农村医疗保障重点继续向大病转移,一个大动作就是全面推开终末期肾病、肺癌等20种重大疾病保障工作,广西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将达到70%左右,符合民政救助条件的农村患者还可以获得民政医疗救助基金的资助。
这些就是我们在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小编的这篇文章能给你带来帮助。如果你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这些方面的内容,也可以到网上进行搜索查询。

5. 广西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

法律分析:参保人员住院个人承担:三级医院10%、二级医院8%、一级医院6%;2退休人员及工作年限满三十年以上的在职职工,个人承担比例减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广西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

6. 广西住院医保怎么报销比例是多少钱

广西南宁医保缴费半年可以报销(一)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在个人选择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A类医院发生的住院费用;(二)报销比例:一个自然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1300元,以后每次650元。支付比例分三个档,以三级医院为例,起伏标准:3万元,在职85%,退休91%,3万-4万在职90%,退休94%,4万以上,在职95%,退休97%。普通住院9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精神病住院36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起伏标准减半。一个自然年度内统筹基金支付最高7万元。住院大额最高支付10万元,住院大额的支付比例一律为70%;(三)就医管理:如单位足额交费,个人只需交纳部分住院预付金,即可办理住院手续。发生的医疗费用要符合医疗保险三大目录库的范围;(四)报销流程:出院时医院与个人结算清自费和自负部分金额,统筹基金报销金额由医院与区医保中心结算。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7. 广西医保报销最高比例

广西南宁医保缴费半年可以报销(一)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在个人选择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A类医院发生的住院费用;(二)报销比例:一个自然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1300元,以后每次650元。支付比例分三个档,以三级医院为例,起伏标准:3万元,在职85%,退休91%,3万-4万在职90%,退休94%,4万以上,在职95%,退休97%。普通住院9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精神病住院36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起伏标准减半。一个自然年度内统筹基金支付最高7万元。住院大额最高支付10万元,住院大额的支付比例一律为70%;(三)就医管理:如单位足额交费,个人只需交纳部分住院预付金,即可办理住院手续。发生的医疗费用要符合医疗保险三大目录库的范围;(四)报销流程:出院时医院与个人结算清自费和自负部分金额,统筹基金报销金额由医院与区医保中心结算。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广西医保报销最高比例

8. 广西医保住院报销比例2022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为,门诊年度报销上限:20000元,起付线:在职人员1800元,报销比例:70%起。退休人员1300元,报销比例:85%起。住院年度报销上限:30万元。起付线:不分在职人员还是退休人员,第一次住院1300元起,报销比例:85%起。第二次住院,650元起,报销比例:85%起。重大疾病:自付医疗费用超过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部分,分段计算,累加支付。5万以下,报销比例50%起,5万以上,报销比例60%起,上不封顶。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保险比例为,门诊年度报销上限:3000元。起付线:一级医院100元起,报销比例55%。二级及以上医院550元起,报销比例:50%起。住院:20万元。起付线:儿童150元起,成人300元起,报销比例75%起。医保报销范围:1、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含家庭病床)治疗,2、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费用。七种情形不能报销:1、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2、自杀、自残的(精神病)除外,3、打架、斗殴、酗酒、吸毒及其他因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所致伤病的,4、交通事故、意外伤害、医疗事故等,5、因美容、矫形、生理缺陷等进行治疗的,6、属于工伤保险(含职业病)或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的,7、国家和省市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其他不支付费用情形。
法律依据:《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 第二十七条 参保居民在统筹地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比例支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不低于80%;县级医疗机构不低于70%;市级医疗机构不低于60%。各统筹地区根据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收支情况合理确定具体支付比例。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