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异地还款

2024-05-11 19:10

1. 公积金异地还款

提取公积金异地还款流程:

符合公积金提取规定的职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提取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办理第一次审核后,由开户银行发给《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职工以后可凭《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办理提取手续。

在异地买房是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但是可以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来偿还贷款本息。具体规定如下:

异地购房采用全款方式的,可以在支付房款后两年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额达到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异地购房采用贷款方式的,要提取公积金偿还贷款本息,可以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首期房款和已偿还贷款本息之和。

公积金异地还款

2. 住房公积金异地怎么还款

(一)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二)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三)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
(四)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五)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扩展资料: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
一、职责分工
(一)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含分中心,下同)负责审核职工缴存和已贷款情况,向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出具书面证明,并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相关信息。
(二)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及受委托银行负责异地贷款的业务咨询、受理、审核、发放、回收、变更及贷后管理工作,并承担贷款风险。
(三)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与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要定期对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核对,掌握提取、还款、变更和逾期情况。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积金异地贷款

3. 住房公积金异地怎么还款?

(一)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二)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三)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

(四)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五)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住房公积金异地怎么还款?

4. 可否可以异地公积金还贷


5. 异地住房公积金还贷

根据成都公积金政策,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并在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二)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三)申请时在公积金中心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没有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四)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30%;(五)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六)能提供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七)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据了解,1、如果房屋买卖合同是以您和男方的名义签订的,您们是不能使用男方父亲的公积金来进行贷款的。2、如果以男方的父亲名义购买房屋,如果男方父亲的户籍不在成都,也没有在成都缴存公积金的情况,按照目前的规定成都不支持异地贷款。但如果将异地的公积金转到成都,如果两地的公积金能连接得上,且连续缴存满12个月以上、账户处于正常缴交状态,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3、建议您拨打12329,向成都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咨询,以成都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回复为准。
以上建议供您参考。

异地住房公积金还贷

6. 公积金可以异地还贷吗


7. 公积金如何异地还贷款 问答

1.《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支取/转移申请表》(单位核实并盖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须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信息证明(写明购房人、贷款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放贷月份、贷款种类、贷款账号和贷款余额等要素,证明当月有效)。
4.偿还本地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或异地住房按揭贷款的,还须提供按揭借款合同原件。
如果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无法直接转入借款人的贷款账户,需转入其还款代扣账户的,除提供上述第1、2、4项材料外,还应提供贷款银行出具盖章的上一年还款明细单(提取时间超过一年的,提供相应时间段对应的还款明细单)。提取额不超过职工还款明细单上的已还款金额。

公积金如何异地还贷款 问答

8. 公积金异地还贷

法律主观:可以。 一、要到当地 住房公积金 管理核心提出借款申请。 借款人需要持购建房屋合同或协议、购买商售房许可证复印件、建房、修房的须持政府土地规划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储蓄磁卡、印章到各市区县的公积金管理核心申请 住房公积金贷款 ,如果是使用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须携带结婚证或其他夫妻关系证明,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申请书》。贷款银行根据借款人的申请考核借款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计算贷款额度,确定贷款期限。 二、 签订借款合同 。 当地公积金管理核心或委托银行审核批准借款人的申请后,借款人与公积金管理核心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用 房地产抵押 的 签订抵押合同 ,个人担保的需要享受公积金的个人双人担保。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条规定,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 民办非企业单位 、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第三条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