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保险公司不垫付医药费

2024-05-12 01:29

1. 交强险保险公司不垫付医药费

亲,您这种情况保险公司是需要垫付的【摘要】
交强险保险公司不垫付医药费【提问】
亲,您这种情况保险公司是需要垫付的【回答】
保险公司不垫付有以下几种情况:1.故意造成交通事故

2.被保险人车辆上的财产与其持有财产

3.由此事故引起的其它损失,如:停业、停电、停产等等。

4.交通事故中须要通过法律手段解决。那么其中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不赔。【回答】

交强险保险公司不垫付医药费

2. 交强险可以垫付多少医药费

一、交强险可以垫付多少医药费1、交强险医疗费垫付是有责一万元,无责一千元。因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人身损失,交强险的承保保险公司在一万元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即交强险对医疗费用的赔偿额度为一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不仅仅局限于对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后续治疗费这样的医疗费用的赔偿,而且还包括住院伙食补助费和营养费这两个项目的赔偿。2、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二、发生交通事故有人受伤对方全责保险公司应该赔偿哪些内容1、主要是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2、因伤致残的保险赔偿项目还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费用、被扶养人生活费;3、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3. 交通发生后,保险公司能垫付医药费吗

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遭受伤害需要治疗,如果受害人缴纳医药费存在困难的,那么治疗所产生的医药费应该由谁要支付呢。一、受害人一方可通过公安交管部门催要如果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的,在交通事故认定书还没有作出前,受害人可以通过公安交通管部门向机动车方垫付足够的医药费。受害人应充分利用交通事故认定书还未作出之前的这一段时间,交通事故认定书作出后,再通过公安交管部门来催要医药费相对来说会比较困难。二、受害人一方可通过公安交管部门向保险公司要求垫付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因为抢救交通事故中受伤的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交管部门的通知后,经核对应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伤者的抢救费用。所以,受害人在交通事故受伤后,支付医疗费用、抢救费用有困难的,可以通过交通部门来进行催要。要求保险公司垫付医药费,一般需要公安交管部门出具垫付医药费通知、交通事故认定书、所接受治疗医院出具医疗发票和清单等材料。此外,还要通过被保险人签名确认,保险公司才会将在交强险项下的医药费1万元转至医院账户垫付受害人医药费。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三、受害人一方可通过公安交管部门向救助资金申请交通事故发生后,机动车驾驶人可能为了逃避责任逃逸、或者是其机动车并没有按照规定缴纳交强险的、又或者是受害人伤情严重抢救费用超过了交强险责任限额的,根据救助基金的相关规定,受害人可以向公安交管部门申请救助基金垫付抢救费。四、受害人一方可申请法院查封、扣押肇事机动车交通事故受害人如果因为支付医疗费困难,而机动车一方不同意垫付的,受害人可以申请法院查封、扣押肇事机动车。对于机动车方来说,如果是运营车辆,一旦法院对其实行查封或扣押,也将造成机动车方的损失。所以,机动车方为了避免车辆被查封或扣押,一般情况下会作出妥协和让步,同意垫付受害人的医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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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发生后,保险公司能垫付医药费吗

4. 交强险可以垫付多少医药费

法律分析:在交强险范围内的垫付。
实务中,保险公司经常在交强险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先行为受害人垫付医疗费用,针对该情况,如果最终认定的赔偿数额(假设无财产损失部分)超出交强险,应当注意在计算“经交强险赔偿后的不足部分”之时,需要减去的是120000元而非110000元,而最终保险公司所承担的交强险责任为110000元,因为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的垫付都属于“经交强险赔偿”的范围。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内给受害人垫付了多少,则在计算“经交强险赔偿后的不足部分”时,就需要减去多少,而保险公司最终所承担的交强险责任则为交强险限额内的余额。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 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5. 交强险可以垫付多少医药费

交强险医疗费垫付是有责一万元,无责一千元。因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人身损失,交强险的承保保险公司在一万元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即交强险对医疗费用的赔偿额度为一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不仅仅局限于对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后续治疗费这样的医疗费用的赔偿,而且还包括住院伙食补助费和营养费这两个项目的赔偿。发生交通事故有人受伤对方全责保险公司应该赔偿哪些内容1、主要是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2、因伤致残的保险赔偿项目还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费用、被扶养人生活费;3、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法律法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交强险可以垫付多少医药费

6. 交强险可以预支垫付医药费吗

保险公司是有垫付抢救费用的责任。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31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必须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垫付条件及标准一、抢救费用垫付条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垫付受害人的抢救费用1.符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形。2.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求垫付的通知书。3.受害人必须抢救,且抢救费用已经发生,抢救医院提供了抢救费用单据和明细项目。4.不属于应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的抢救费用。【摘要】
交强险可以预支垫付医药费吗【提问】
亲,您好!可以的【回答】
保险公司是有垫付抢救费用的责任。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31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必须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垫付条件及标准一、抢救费用垫付条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垫付受害人的抢救费用1.符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形。2.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求垫付的通知书。3.受害人必须抢救,且抢救费用已经发生,抢救医院提供了抢救费用单据和明细项目。4.不属于应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的抢救费用。【回答】

7. 交强险如何垫付医药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醉驾交强险可以赔偿吗
根据《交强险条例》的规定,醉驾不属于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因此醉驾交强险不予赔偿。
《交强险条例》第2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新规酒驾保险公司是否赔偿
如果属于醉酒驾驶,商业险保险公司不会赔付,交强险则会垫付抢救费用。如果属如果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商业险保险公司一般不予以赔付,交强险保险公司会在责任限额以内进行赔付。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保险公司垫付抢救费的情形有
保险公司垫付抢救费有以下情形:《保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交强险如何垫付医药费

8. 交强险可以垫付多少医药费

在交强险范围内的垫付。实务中,保险公司经常在交强险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先行为受害人垫付医疗费用,针对该情况,如果最终认定的赔偿数额(假设无财产损失部分)超出交强险,应当注意在计算“经交强险赔偿后的不足部分”之时,需要减去的是120000元而非110000元,而最终保险公司所承担的交强险责任为110000元,因为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的垫付都属于“经交强险赔偿”的范围。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内给受害人垫付了多少,则在计算“经交强险赔偿后的不足部分”时,就需要减去多少,而保险公司最终所承担的交强险责任则为交强险限额内的余额。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十四条 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